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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6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专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请于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简要材料及相关附件(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准备)一式一份报送我委。对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着手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有关附件材料准备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附件材料要齐备、真实,其中,银行承贷证明文件和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请于4月24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有关附件材料)、项目简介一式五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由我委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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