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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
填表说明:
1.“师资情况”指能够开展“诵、写、讲、吟”教学和课外活动的专职教师;
2.“联系人”指负责全校诵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附件二:
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组织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负责人
主
要
活
动
内
容
及
影
响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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