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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


  4.命名南京市首批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

  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的基本条件是:广泛深入开发诵读课程体系,编印校本教材,开设校本课程,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吟”活动试点,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加强经典诵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骨干教师队伍;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课题研究,拥有比较丰富的教科研成果。请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推荐一所学校申报,并将《南京市首批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推荐表》(见附件一)于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前寄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到市教育局语工处电子信箱:ygc@nje.cn或yywz2008@yeah.net,各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

  5.大力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继续举办新市民普通话培训班;支持行业系统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做好法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6.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地方标准

  以南京市承办2014年青奥会为契机,与市质监局、市文明办、市外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积极推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地方标准,力争在2014年“青奥会”之前,我市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基本规范,为2014年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7.启动第三批江苏语言资源调查采录工作

  根据省语委部署,启动我市城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语言资源调查采录工作,为推广普及普通话、保存地方文化资源提供服务。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形式创新

  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注重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在活动形式上,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拓展宣传的广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

  2.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宣传效力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推普周活动主要应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继续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区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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