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
《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办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创建学校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申报。经区县教育局初审,27所学校(幼儿园)申报南京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市教育局、市语委将于11月22日至11月26日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基本要求
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应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程度高、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开展语言教育科学研究并积极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一是学校领导班子对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明确,管理到位;二是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教师基本功训练和业务考核,适龄教师100%参加过培训和测试,98%以上测试达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三是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学生日常行为准则,落实到课堂教学和课外教育活动各环节,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四是重视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健全;五是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六是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做出较大贡献。
二、检查验收方法:
1.听取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资料;
3.随堂听课,考察教学用语用字;
4.随机走访检查师生员工用语;
5.随机抽取学校近期公文、自办刊物,以及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
6.检查校园公共场所用字规范。
三、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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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周一)上午
| 8:00十三中学锁金分校
10:00五十中
| 8:00南湖第一中学
10:00莫愁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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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周一)下午
| 2:00南师大附小
| 2:00南京市第五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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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周二)上午
| 8:30江宁高级中学 10:00竹山中学
| 8:30梅山第一中学
10:00景明佳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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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周二)下午
| 2:00溧水高级中学
| 2:00小西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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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周三)上午
| 8:00民生实验小学
10:00滨江小学
| 8:00瑞金北村小学
10:00瑞金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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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周三)下午
| 2:00龙江小学
| 2:00秦淮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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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四)上午
| 9:00六合高级中学
10:30 六合双语小学
| 8:00迈皋桥中心小学
10:00栖霞街道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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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四)下午
| 2:00龙池翠洲幼儿园
| 2:00浦口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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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周五)上午
| | 9:00高淳县第三中学
10:30高淳县淳溪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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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周五)下午
| | 2:00溧水县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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