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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宁教中〔2010〕27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展示学生优秀的研究性学习成果,发现一批有创新意识和潜能的中学生,为学生自主发展搭建平台,经研究,定于2011年1月下旬开展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二、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

  (一)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标准

  1、研究课题符合课程改革理念,以学科拓展或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研究切入点,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2、选题有一定价值或新意,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机制。

  3、研究过程体现教师或专家的指导作用,研究数据或资料收集丰富,科学规范,小组研究要体现合作性。

  4、研究成果体现创新意识并有一定的前瞻性。

  (二)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方式

  1、研究性学习小组代表陈述

  A、选题(选题价值、选题缘由、研究目标)

  B、研究过程(研究方法、1-2个研究故事、主要研究工作、研究体会、小组分工合作情况)

  C、研究成果(研究主要内容、研究发现、已解决问题、待解决问题、反思与改进)

  2、成果展示

  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包括研究活动过程性材料记录)、研究发现、研究发明实物等。

  三、申报与筛选

  1、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评比申报对象为普通高中。

  2、研究性学习成果申报数量原则上每校不超过2项。

  3、申报学校对照评比标准,填写评比申报表(附件)及相关资料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后,由区县教育局推荐到市教育局,直属高中直接报我局。

  4、市教育局将于2011年1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全市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评比的学校和项目名单。

  四、评比结果

  本次活动设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奖、团体组织奖若干,予以奖励。对获得研究性学习成果三等奖以上学生(包括合作小组成员),在其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等第项目可确定为“A”。

  对于参与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我局牵头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指导,让优秀学生走进高校实验室、研究所,与研究生一起开展研究,成果突出的,推荐参与国内外中学生创新研究等交流活动。

  请各区县教育局积极组织学校申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校评比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和有关参评资料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联系人:叶勇(电话:83639961,电子邮箱:njzjc025@163.com)。

  附件: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申报表

  注:以上表格请在南京教育信息网文件栏下载。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课题名称

课题领域

□人文类,□科学类,□体艺类,□综合类

课题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限3名)

姓名

学科

电话

研究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已有荣誉

选题

背景

所研究课题现状(字数在200字内)

研究目标

(字数在100字内)

研究设计

(研究内容、方法、方案)

研究结果

(包括已有发现或已解决的问题等)

研究反思

(待解决问题、进一步研究计划)

材料

准备

1、研究活动过程性材料及记录

2、研究小报告

3、研究小故事

4、研究成果展示(实物图片)

5、其他

以上材料随申报表一同报送。

研究小组成员情况(限5名)

序号

姓名

年级

分 工

签 名

1

2

3

4

5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印章:        校长签名:

区县教育局推荐意  见

  区县教育局印章:

市教育局评审意见

            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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