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亚运会期间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环办〔2010〕106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加强亚运会期间(11月10~12月20日)的放射源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亚运期间放射源管理特殊措施
(一)亚运期间停止全省放射性废物(源)的送贮、回收活动;
(二)亚运期间停止赛事举办城市放射性同位素(医疗除外)的转让、转移和运输活动;
(三)亚运期间赛事举办城市原则上停止γ探伤活动。特殊需要的实行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申请、区(县)环保局同意、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核、省环保厅批准的特殊许可管理办法(见附表,须在10月底前提出申请);
二、认真监督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放射源安全防护
(一)γ探伤机、核子密度仪、黄金成色分析仪、骨密度仪等含源装置在公共场所移动使用时,主管领导须跟班作业;放射源出入库时由主管领导监督进行,并详细登记备查。现场作业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辐照装置使用时,主管领导须跟班作业,并确保控制室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位。严格落实物品照前预检查制度,避免其他安全问题的发生;停用期间须确保放射源安全保卫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保证双人值班、24小时监控;
(三)工业在线放射源使用单位在使用和暂停过程中,须指定专人作为辐射安全员,重点看管放射源,确保24小时处于监控状态;含源装置须固定在生产设施上或集中封存,并落实登记检查制度,做好交接记录;
(四)医疗、科研机构须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的点对点交接制度,确保医院订货数量、时间与供货相符,做到用多少订多少,确保“零”储存。放射性药品领取、使用应责任到人;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污染监测,禁止将受放射污染的物品随意存放;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对所属的辐射工作场所安全情况每天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备查。各单位于10月1日前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五)教学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须保证2名教师对放射性同位素出库、教学、入库实施全程监控,确保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