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一)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贯彻实施《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逐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规范和制度,2010年前完成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源排污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工作。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开展重点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

  (十二)落实结构减排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火电、钢铁、水泥、造纸、酒精、漂染、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严防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确保完成“十一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抓好电力、水泥工业“上大压小”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十三)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研究。总结“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按照国家“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积极探索未来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新措施与新管理机制体制,开展“十二五”控制因子现状与减排潜力研究。

  三、以东江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十四)扎实抓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快东江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继续抓好淡水河、石马河、潼湖水系等东江重要支流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2010年底前,淡水河和石马河流域各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定规模养殖业退出计划,积极稳妥清理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业。加强东江重要支流水质监控,排查重要支流排污口情况,强化流域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入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全省重点水库及入库河流水质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制定饮用水源生态安全监控预警、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十六)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珠江综合整治“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要求,对流域各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总结。完成《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的修编工作。加大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力度,着力推动练江、独水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整治规划实施。完善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细则,对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十七)加强海洋污染防治。组织编制“十二五”碧海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严格近岸海域环境管理,继续推进陆源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以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为重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