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调整厅环境应急机构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调整厅环境应急机构的通知
(粤环党〔2010〕41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一、同意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环境应急办”),原厅信访与环境应急中心自然撤销。

  二、原信访与环境应急中心的信访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职责归口厅办公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归口环境监察局。

  三、调整后的环境应急办挂靠厅环境监察局,人员由环境监察局内部统筹安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