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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四)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3·15”期间,镇江工商局、市文广集团、市消费者协会在我市联合举办电视直播“3·15”晚会,宣传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们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

  (五)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六)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与辖市区消协(委)将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10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七)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八)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九)组织企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省(市)诚信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行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拉动消费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三、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 3月初,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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