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
(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量。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适时适度供应土地,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加大土地整治和招商力度,重点推介主城“两江四岸”、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地块,保障房地产用地。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活跃住房租赁市场。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鼓励、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
(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和房地产中介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适应性政策措施。继续贯彻执行《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管理规定》,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五、大力推进“宜居重庆”建设
(一)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在主城区启动建设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廉租住房建设与工矿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统筹使用国家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和租赁补贴资金,2010年新开工廉租住房170万平方米,建成220万平方米;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新开工农民工公寓25万平方米。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争取国家在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二)全面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拆迁任务。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危旧房拆迁步伐。2010年拆迁156万平方米,完成主城区危旧房的三年拆迁任务。
(三)全面开展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启动余下的53个城中村的征地拆迁工作,2010年完成房屋拆迁420万平方米。
(四)全面推开主城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0年完成5297万平方米整治任务,其中工程治理面积235万平方米,综合执法面积5062万平方米。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加强住宅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