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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地环总站,有关单位:

  7月16日,市局会同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召开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部署会议,全面部署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为扎实开展本次专项工作,现将排查队伍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市局根据防治经验、技术支撑、任务多少等因素安排了15支专业地勘队伍对全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具体安排见附件)。各排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隐患再排查工作。各区县要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好乡镇、村社和具体监测人,帮助联系好车辆、船只、住宿等,并尽量多的参与到具体的隐患排查工作中,借此全面掌握隐患情况,提高工作能力。

  二、严格要求,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高质量完成。市局组织专家编制了《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各排查单位要组织排查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将排查相关标准统一到《技术要求》上来;要按照《技术要求》制定排查方案、检查要求、内审标准;要严格对照排查内容,督促排查人员全方位开展排查;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要在检查阶段就推倒重来。各区县国土部门具体负责排查工作的人员要掌握《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标准,严格要求排查队伍按照既定的方案开展排查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隐患再排查圆满完成。本次排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15日至9月10日,主要进行野外调查排查;第二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进行成果汇总和区县检查阶段;第三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主要进行市局抽查和区县验收。市局将组成再排查行动市级指导专家组,安排具体联系工作人员(见附件),帮助解决排查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区县要适时督查,对排查进度滞后的、排查力量不够的,要督促排查单位充实力量,加大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局将组织市级指导专家组赴区县进行重点抽查,对区县(自治县)配合不力的或排查单位提交排查成果达不到要求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整个成果汇交和工作进度的排查单位,我局将上报国土资源部暂停或吊销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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