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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Ⅱ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转移 500— 1000人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5000 万— 1 亿元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铁路、主干公路、民航和航运、航道中断,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险情。
  Ⅲ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转移 100— 500 人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500 万— 5000 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
  Ⅳ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转移 100 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三)试验性蓄水引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划分、认定与发布。
  1.试验性蓄水引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划分。
  试验性蓄水引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按照其变形破坏的发展阶段、变形速度、发生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时间划分为四级:
  警报级(红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加速阶段,各种短期临滑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内或数天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很大(实施临滑预报)。
  警戒级(橙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速阶段中后期,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大(实施短期预报)。
  警示级(黄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进入加速阶段初期,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月内或一年内发生大规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较大(实施中期预报)。
  注意级(蓝色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进入匀速变形阶段,有变形迹象,一年内发生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可能性不大(实施长期预报)。
  对不同级别险情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首先要表述其险情级别,其次表述其预警分级。具体表述如Ⅰ级红色预警、Ⅰ级橙色预警。
  2.试验性蓄水引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级别认定与发布。
  (1)红色、橙色预警级别认定与发布。
  由专业监测单位或有关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变化和人工巡查情况提出预警级别预判,并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由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根据专家组意见,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商确定预警级别。地质灾害红色、橙色预警级别由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负责对外发布。
  (2)Ⅰ级、Ⅱ级黄色预警级别认定与发布。
  由专业监测单位或有关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变化和人工巡查情况提出预警级别预判,并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由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确定预警级别,并通知有关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及灾害关联部门,不需要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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