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九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凡填报幼儿教育、护士、食品、烹饪、医药、宾馆服务等有关专业的考生,在中招填报志愿前由市招办统一组织肝功能检查。
  (3)实践能力。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3.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日期
  市区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09年5月24日~6月1日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统招与择校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只填报统招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择校生列入招生计划。要求择校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志愿的同时,可任意填报相应的择校志愿。择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部分计划未满的学校经批准后择校录取分数线可在20分以下适度下降。择校生按照省颁标准缴纳择校费上学,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择校生计划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47号,苏财综〔2007〕53号,苏教财〔2007〕32号)确定,择校生比例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计划录取总人数的30%,其中15%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5%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特长生。
  4.录取
  (1)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与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各批次(类别)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类别)的投档分数线,然后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本人所填的志愿顺序的先后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前批次(类别)先于后批次(类别)录取;二是同一批次(类别)按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三是在同一志愿上统招志愿先于择校志愿录取,四是同一统招志愿和同一择校志愿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
  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包括师范教育、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普高艺术类。其中师范教育和普高艺术类不得兼报。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采用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