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学籍管理借读条件;
(2)外地(含港澳台地区)在苏企业在苏工作职工的子女;
(3)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
上述对象在申请借考时应提供有关证明(监护人申请、监护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临时户口本或身份证)。
借读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借读生就读普通高中,必须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考资格的规定。本省考生可在苏州市直接报名参加高考。外省考生要求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应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高中后必须在高考报名前将户口迁入,否则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考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
3.收费标准
(1)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含体育)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2)图像信息采集费8元。(根据苏教财〔2001〕7号,苏财综字〔2001〕10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12元。(根据苏教财〔2007〕3号、苏财综字〔2007〕5号,苏价费〔2007〕45号的规定执行。)
(4)英语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费每生8元。(根据苏教财〔2003〕9号、苏价费〔2003〕47号)的规定执行。)
(5)《中招专刊》5元。(根据苏教财〔2003〕10号、苏财综字〔2003〕12号,苏价费字〔2003〕12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108元。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英语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 2008年6月16日~18日。
考试日程: 6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