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建立竞争机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价廉、便捷的定点药品零售服务,根据《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65号)和《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宁劳社医〔200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在坚持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药店网上申请、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能为参保人员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零售药店作为定点。
二、数量
根据参保人数增加的情况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布要求,本次计划新增不超过50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程序
(一)网上申请
1. 申请时间:2010年11月11日~11月17日。
2. 申请方式:我市符合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的零售药店均可凭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网上确认的零售药店,在3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网站公布的“网上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流程图”)。
3.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表》(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零售药店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5)。
4. 书面申请材料递交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中心(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I区)。
(二)资格审查
1. 初审
书面申请材料由我局进行初审,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初审合格的零售药店名单。
2. 现场调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