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创先争优活动要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周密部署(2010年8月底前)。
1、动员部署。局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并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
2、组织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的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3、公开承诺。各基层党组织要向局党组、机关党委作出承诺,党员向党支部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并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监督。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第二阶段:扎实推进,全面争创(2010年9月-2011年6月底)。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结合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任务,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举办报告会、看影像资料、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2010年11月底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2、开展“岗位奉献”活动。大力实施“堡垒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有力、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示范单位。要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业务练兵、管理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开展“亮牌示范”活动。继续抓好服务标准和承诺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局党组将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发挥带动作用。
4、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开展“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找准党建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党日活动,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局每年将结合年终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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