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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人社党组〔2010〕5号)


各党支部,技师学院党委: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重大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对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纵深发展,激发全局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为推进南京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心工作的各项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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