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拓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立家政服务推荐就业网络,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在家政业尽快就业。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吸纳包括农民进园创业。实施“创业直通车工程”,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场地难、融资难等问题。按照“一镇一品”要求,重点打造一批新劳务品牌,带动当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转移质量和组织化程度。每年新增转移5万人次。(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就管中心)
(六)建设“新南京人”服务中心。以试点建设玄武区红山街道和建邺区南苑街道“新南京人”服务中心为基础,在外来人员较集中的街道,逐步推广建设新南京人服务中心。2010年全市至少新建5个“新南京人”服务中心,2011年全面推进,涉农区县至少建立1-2个。(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二、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七)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改造、完善和建设一批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工种。引导和鼓励基地与基地、基地与输出地、基地与用人单位、基地与劳务中介组织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之间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进一步整合企业培训、社会办学及职业院校等社会力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职培中心)
(八)针对农村劳动力特点分类施训。指导区县根据农村劳动力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新生劳动力重点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岗农民工重点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为主的岗位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4万人,其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责任单位: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职培中心)
(九)加大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力度。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深入乡镇开展“创业大篷车”、“创业大讲坛”等主题活动,激发农民创业热情。每年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不少于0.2万人。(责任单位: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职培中心)
(十)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南京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职工转岗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对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上岗、转岗或提升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素质。(责任单位: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失保中心、职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