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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宁人社〔2010〕9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市局各相关处室、单位:

  近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0]7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13号),决定今年9月在全国40个城市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现就做好我市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劳动关系调整、农民工工作和人才强国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摸清我市城镇居民在就业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服务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南京市11个区。

  调查对象分为两类:一是调查城市常住居民,二是调查在城市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

  三、主要调查内容

  城镇居民在就业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参保、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和工资发放等方面的情况,城镇企业农民工的权益维护情况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

  四、调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调查实施时间为2010年9月4日-10日,调查时点为 2010年9月3日。

  (二)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8月3日-9月3日):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调查方案,抽取调查样本社区、企业,召开调查工作布置会,并对各区调查员、录入员进行培训;

  2、调查阶段(9月4日-9月10日):各区调查员进入社区入户调查居民,到企业访谈农民工,采集样本数据;

  3、汇总上报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收、录入,市局负责审核、抽查调查问卷、检查录入质量、整理汇总调查数据,并将调查数据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分析阶段(11月底前):市局对全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起草调查分析报告并上报人社部和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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