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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0〕7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

  进入7月份以来,我市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有关工资支付和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明显增多。为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值守举报投诉接待窗口,接听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举报投诉渠道顺利畅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对高温期间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的举报投诉做到当即接报、当即受理、当即安排人员进行查处。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

  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优势,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从事高温及室外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采取市、区(县)联动的方式,组织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对高温期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或因防暑降温工作不力,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并做好案件的移送和交接工作,严禁出现相互推诿、扯皮、搪塞举报投诉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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