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宁人社〔2010〕6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南京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0]1号),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定于7月份在全市开展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今年来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二)今年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尤其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以及目标完成情况。
(三)企业有关工资收入分配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重点了解企业在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加班加点、职工奖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制定的程序。
(四)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五)企业职工工资构成与底薪的情况。
(六)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情况及2008年以来工资增长情况。
(七)企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收入差异情况。
(八)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构成、底薪及收入情况。
(九)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收入及计发基数。
(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资料。
二、检查单位及范围
检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企业工资政策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了解区内企业收入分配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抽查玄武区、建邺区、溧水县、高淳县及市商务局、机电产业集团落实工资政策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了解所属企业收入分配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未被抽查的单位,应按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并于7月30日前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提交自查报告。
三、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开发区、相关区县及主管部门今年以来落实有关工资政策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了解部分企业劳资负责人、工会主席有关企业收入分配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