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文明礼貌、服务热情、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2008年以来,无行政不作为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有效投诉。
(五)监督机制完善。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来,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六)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程信息化;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评选推荐名额
省人社厅分配我市10个表彰名额,其中1个为部级表彰名额、9个为省级表彰名额。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向基层服务窗口倾斜,10个表彰名额具体分配为(见附件1):区县评选推荐7个服务窗口,其中原人事系统评选推荐3个,原劳动保障系统评选推荐4个(基层服务窗口不少于1个);市局评选推荐3个服务窗口。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好中选优”的原则,分五步进行:
(一)推荐申报 。各区县对照评选推荐的范围和条件,民主评选、自主决定推荐申报2个本级或下属基层服务窗口(原人事系统和原劳动保障系统各1个),市局各窗口单位对照评选推荐的范围和条件,自主决定申报。6月2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表及书面事迹材料报市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区县凡推荐申报基层服务窗口的,在民主测评时奖励1票。
(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前,市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将区县和市局各窗口单位申报的书面事迹材料审核后,全部反馈给区县局和市局各处室(单位),以便于相互了解,相互比较,好中选优。6月底或7月初,市局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将召集区县局、市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对申报的服务窗口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测评情况,初评出区县原人事系统候选服务窗口5个、原劳动保障系统候选服务窗口6个、市级候选服务窗口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