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2009-2012年工作规划》、《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及培训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
《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2009-2012年工作规划》、《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及培训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15日省律协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2009-2012年工作规划》
2、《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及培训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3、《江苏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江苏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2009-2012年工作规划
为了加强我省律师执业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对律师队伍的素质,提升律师业务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在律师教育与培训工作方面的指导要求,结合我省律师实际情况,特订本规划作为本届省律协教育及培训委员会2009年-2012年的五年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多样化、多层面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努力实现全省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治理论思想和律师执业价值观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三维护”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全面提升江苏律师政治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职业观。
2、加强律师业务素质教育。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抓紧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律师人才培养,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大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力度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专业律师人才的培训工作。
3、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风险防范教育。保证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掌握执业礼仪知识和风险防范技巧,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和律师社会形象,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