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力度。省厅已联系省信访局将就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总结、巩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经验,通过在信访部门设立固定地点接访、陪同领导下乡接访、参与公开接访、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出席重大信访案件的联席会议等方式,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按有关要求接访,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循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对上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理上访户的息访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者,引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援助。
三、切实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
要在律师队伍中继续深入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大律师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和职责使命。广大律师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
宪法。认真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执业活动中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和当事人负责的统一。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广大律师要努力炼好内功,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律师协会要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形式加强在知识产权、公司上市、重组并购、不良资产处置、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民权益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对创新业务的监管,为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要切实加强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严格执行有关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制度;严格报告备案制度,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当地案件、事件情况和律师参与辩护的动态,认真做好律师的推荐、选定、教育和出庭辩护等业务指导工作。必要时,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可派员到庭审现场进行指导,确保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