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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南昌市“光明·微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进一步做好耗材采购。各定点医院要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光明·微笑”工程白内障手术耗材申购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货物采购接收、货款支付工作。对于没有付清货款的定点医院,要尽快付款,以免影响全市耗材的供应。

  七、进一步加快经费核报。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与财政、劳保、民政等部门的沟通,按照《江西省“光明·微笑”工程患者住院费用补助办法》规定的补助程序,尽快将核报补助经费下拨给定点医院。

  八、进一步开展督导检查。我工程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包干分片的方式,对各县区工程总体进展、患者筛查及登记、手术质量和信息报告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今年的手术任务。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单位,我办将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 2010年全市“光明·微笑”工程白内障手术任务分解表

  2.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光明·微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南昌市白内障手术任务分解表

 

全年手术任务数(例)

2月份需完成手术量(例)

3月份需完成手术量(例)

4月份需完成手术量(例)

南昌县

555

111

222

222

新建县

400

80

160

160

进贤县

465

93

186

186

安义县

160

32

64

64

东湖区

270

54

108

108

西湖区

255

51

102

102

青云谱区

155

31

62

62

湾里区

55

11

22

22

青山湖区

255

51

102

102

经济技术开发区

140

28

56

56

高新技术开发区

140

28

56

56

红谷滩新区

70

14

28

28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30

6

12

12

全市合计

2950

590

1180

1180

南昌市第一医院

800

160

320

320

南昌市第二医院

700

140

280

280

南昌爱尔眼科医院

800

160

32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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