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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填表人:
  注:1、优秀文艺节目报表须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7月15日以前报省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文艺节目部;
  2、是否创作、成品节目栏分别在“是”或“否”栏中打“√”;
  3、此表可复印。

  表二: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作品名称

 

组 别

 

作者姓名

 

性别

 

年 龄

 

所在院(系)

 

年 级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年 龄

 

是否创作作品

作 品 形 式

美术

 
 

 

 

书法

 

是否临摹作品

其它

 
  

     

作品简介

(题材、构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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