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校要加强对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领导,积极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突出活动主题,使大学生参加艺术节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
九、组织工作:
1、为加强对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领导,我厅决定成立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各校应由校领导挂帅,成立本校艺术节领导小组。
2、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文艺节目部、美术作品部和艺术教育论文部,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8号,电话:027-87328139、87328153【传真】,邮编:430071),具体负责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文艺节目部设在省学校艺术教育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B座10楼,省电化教育馆内,电话:027-87120078,87120900【传真】,邮编;430071),具体负责本届大学生艺术节文艺节目有关事宜;
美术作品部设在湖北省群众艺术馆美摄部(地址:武汉市武昌丁字桥94号,电话:027-87274658,邮编:430064),具体负责美术摄影作品有关事宜;
艺术教育论文部设在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活动部(地址:武汉市武昌丁字桥94号,电话:027-87304142,邮编:430064),具体负责艺术教育论文有关事宜。
十、经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直接由省举办的活动,经费由省负责解决,各学校活动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表一: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文艺节目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节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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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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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间
| 分 秒
| 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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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人数
| 总人数
(男生: 人,女生 人)
| 伴奏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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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创作节目
| 是
| 否
| 创编人员名单
| 作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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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品节目
| 是
| 否
| 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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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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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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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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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题材、内容、构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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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署名
(排练、指挥、伴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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