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门开展融资服务。联合部分金融机构上门开展“小额贷款促发展”推介会,宣讲融资法律法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上市融资。开展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登记上门服务,支持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布点登记。(责任部门:信用办、注册处、外资处、商广处)
(五)上门推进诚信市场建设。走访农贸市场管理责任人和大型专业市场网络服务商,加大助推网络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宣传力度,引导市场网络平台经营者配合网络交易监管。指导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合同助农指导站建设。(责任部门:市场处、市场分局、信用办)
(六)上门进行创业指导。联系辖区企业搭建就业合作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招聘活动,全面推行创业“友情提示卡”制度,对申办个体私营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复军人以及残疾人员等,上门进行创业就业培训。(责任部门:个私处、民个协会)
(七)上门开展消保维权。大力宣传食品流通领域证照一体化办理政策,上门指导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等重点食品主体运用进货查验及记录“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上门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和理性消费。加大“消费纠纷和解示范街”建设力度,在各大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设立12315投诉举报点,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延伸到各个行政村,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消保处、消保委)
(八)上门进行走访座谈。由各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企业“三服务”联系点,与监管服务对象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意见和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帮助经营户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转型发展。(责任部门:注册处、人教处、办公室)
三、活动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8月上旬)
一是举行“上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级进行广泛动员,切实提高转变作风的意识;二是构建活动组织体系,各部门制定“上门服务月”活动详细计划;三是摸清企业需求,确定上门服务对象,各直属局不少于1000户,城区分局不少500户,要注意包含新兴行业企业、涉农企业、商标品牌企业和中小企业。
(二)上门服务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