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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苏州工商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9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精神,大力弘扬“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工作作风,经苏州局党组研究决定,于8~9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指导职能作用,进一步密切工商部门与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使全系统“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效能更高、形象更佳”,更好地推动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宗旨

  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引领,以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的召开为动力,以落实苏州工商局促转型“20”条意见为抓手,围绕“稳增长、抓转型、促和谐”的总目标,通过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上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巩固“问题解决月”活动成果,着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升社会满意度,为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在促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中作贡献、树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上门开展行政指导。上门为企业宣讲方针政策及工商部门的便民举措,重点加大苏州局促转型“20条”意见的宣传力度。上门开展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处罚案件行政(廉政)回访六大类行政指导。(责任部门:法制处、企业处、公平交易处、监察室)

  (二)上门指导注册登记。上门向经营户发放《办照须知》,安排专人指导经营户填写办照资料,在辖区大型商贸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区现场办公,从“名称预审、资料审查、网上录入、审批登记”开展“一站式”服务。大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升级换代”工程。上门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农民劳务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责任部门:注册处、外资处)

  (三)上门进行品牌帮扶。上门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实施方案,引导其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实现商标字号一体化,培育企业知名字号,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申请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加产品附加值。走访品牌培育基地,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加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商广处、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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