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因材施教。充分考虑培训对象在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年龄经历上的差异,采取指定培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授课讲解与实践演练相结合,统一集训与岗位带教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培训的灵活性。各单位要努力拓展培训手段,丰富培训载体,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工商大讲堂”、“菜单式”培训、“5+X”网络教育、选学送学等培训形式,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3.坚持学以致用。要紧贴岗位实践把培训和测试相结合,促进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能力和业绩。在测试标准上要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岗位履职要求、接受能力和知识结构,进行分类测试和综合评估,充分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激发干部的发展潜力。在培训评估方式上,变单向考核为多元考核,做到对学员有检验,对教员有测评,对单位有讲评。
(二)实施分类培养,着力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要探索建立干部分类培养的有效机制,通过系统内干部的纵向交流、横向轮岗,系统外部的挂职锻炼、选派推荐,拓展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提供干部更多的历练机会,促进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激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1.建立对新进公务员的岗前锻炼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简称新进公务员)必须先安排到基层分局(所)锻炼,时间不少于18个月,所在单位要安排业务骨干对其进行专人带教,在新上岗半年内开展上岗业务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等岗前培训,两年内实现基层分局登记注册、巡查监管、经检执法等各岗位的轮岗锻炼,三年内实现基层与机关的轮岗锻炼。新进公务员轮岗锻炼结束后,根据其能力特点和工作表现,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2.完善机关和基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制度。各级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力度,担任同一县级局(分局)主要领导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在同一基层分局(所)的同一岗位或同一机关部门工作满8年的,一般应当进行轮岗;在机关同一部门任中层正职或在人、财、物、审批等关键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要创新轮岗工作机制,对机关空缺岗位可按需求制定方案,通过竞争性选拔或部门考察试用等方式从基层选调干部;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轮岗,对缺乏基层经历的机关青年干部,可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工作锻炼。
3.探索试行推荐优秀骨干挂职锻炼制度。对后备干部要实施重点培养,新选拔的直属局、分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原则上要到苏州局机关挂职;苏州局机关缺乏基层经历的科级后备干部,要选派到基层分局(所)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苏州局每年将选派30%左右的优秀基层主官,到各地工商系统先进单位挂职学习,拓宽视野、吸取经验,提升领导基层的能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组织部门联系,加大系统内外干部的互挂力度,选派优秀骨干到地方政府部门进行锻炼,拓宽干部成长发展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