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软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活动方案
办内各处、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市抓环境促提升动员大会精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实现软环境建设的明显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关于学习贯彻抓环境促提升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沈软办发[2011]3号)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法制办开展软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自查自纠活动日常工作。
二、自查自纠内容
1.自身建设方面。全办人员要在去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找本处室及个人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2.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全办各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沈阳市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站在全市的高度,认真查找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自纠方法和步骤
全办软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从2月18日开始,并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骤:
1.深入学习动员。2月18日召开全办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市抓环境促提升动员大会和曾维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沈阳市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办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布置我办软环境建设自查自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