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私营企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制宣传的工作意见
(粤司[2010]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普法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私营企业协会:
最近,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作重要讲话,强调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民营企业法制环境不完善的问题,开拓我省民企经济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企法制环境为目标的法制宣传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以依法诚信经营、谋求和谐发展为理念,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的轨道,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优化法制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宏观环境。
三、对象范围
全省民营企业
四、重点内容
1. 通过法制宣传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要积极宣传《
劳动合同法》、《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普法宣传中要督促民营企业自觉清理与《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厂规厂纪,建立健全人性化的科学管理制度;二要积极宣传《
工会法》、《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提倡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立民营企业的矛盾冲突协调机制;三要注重搜集掌握辖区内民营企业员工工作、生活的法律需求和劳动纠纷涉法类型的信息,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总工会、省私营企业协会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举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二是举办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三是请省普法讲师团做民营企业法律知识系列讲座;四是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如民营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读本(口袋书)、宣传挂图、动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