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京贝特职业培训学校等两家培训机构增设培训职业(工种)的批复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京贝特职业培训学校等两家培训机构增设培训职业(工种)的批复
(宁劳社培〔2009〕51号)


各有关办学单位:

  你们关于增设培训职业(工种)的请示收悉。经专家组现场评估和综合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南京贝特职业培训学校增设会计人员职业(工种),南京莫愁职业培训学校增设中药调剂员和维修电工职业(工种),详见附件。

  附件:南京市职业培训机构增设职业(工种)情况表

  二ОО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南京市职业培训机构增设职业(工种)情况表

序号

许可证编号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职业(工种)

编码及等级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1

3201004005007

南京贝特职业培训学校

会计人员(2-06-03-00)上岗

玄武区板仓街121号

李军

52422060

13002597999

2

3201004000087

南京莫愁职业培训学校

中药调剂员(4-01-99-02)五、四、三级

维修电工(6-07-06-05)

五、四、三级

南京市安国村58号

潘昌义

86431634

1360158622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