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市住建委制定的技术标准(有关技术标准请向智能办咨询)建立对施工项目的远程监控平台,与所属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及市安监站监控中心联网配套。特、一级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在2011年6月30日以前建设完毕,二级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在2011年12月30日以前建设完毕。
3、凡是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配置标准另行下发)。
(1)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
(2)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
(3)10层(含10层)以上。
三、推行办法
1、两个系统从2011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
2、项目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20天内必须建立两个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按照前述推行范围的要求建立,下同),并办理好建筑从业人员信息卡。
3、2011年3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后续主体工期(截至竣工日期)在6个月以上的,须建立两个系统。
4、所有从业人员和行政监管人员必须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刷卡信息每周不少于两次上传至智能办。
5、分类办理建筑从业人员信息卡:
(1)、建筑工人(绿色卡)
建筑工人包括劳务企业管理人员、劳务队队长、作业班组长、工地各工种作业人员。
(2)、项目管理人员(黄色卡)
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3)、监理人员(蓝色卡)
监理人员包括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行政监管人员(红色卡)
行政监管人员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监、安监、执法工作人员。
信息卡的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其中绿卡、黄卡、蓝卡还记载持卡人培训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及岗位资格信息、技能等级信息、从业经历信息、领薪信息、奖惩信息(含不良行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信息)等。
建筑业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入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信息卡。培训考核方案见附件《长沙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已取得各类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A、B、C证的项目管理人员、企业质安巡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可凭证直接办理信息卡,行政监管人员直接办理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