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掌握疫情动态,适时做出预警反应。各级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工作,做到重大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并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常规传染病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直报和救灾防病网络直报,确保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数据的及时、准确。
五、强化救灾防病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完善当地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相关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保障到位。各级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要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要加强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队伍装备水平;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落实救灾防病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和医药物资储备,完善卫生应急物资调拨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药品、血液、医疗器械、消杀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准备,确保能够随时有效开展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向群众宣传与救灾防病有关的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自救互救,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六、强化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全程跟踪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保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灾害,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同时每天向市卫生局报告灾情和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见附表,联系电话:3986771)。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表:
县(区)卫生应急和卫生系统受灾情况统计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统计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 救灾防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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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 受伤人数
| 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数
| 损失总金额(万元)
| 倒塌房屋
| 造成危房
| 损失药物器械
| 损坏大型设备
| 派出医疗队
| 派出防疫队
| 派出心理干预队
| 发放消杀药械
| 救治受伤人数
| 救治患病人数
| 心理干预人数
| 消杀灭面积(万M2)
| 饮用水消毒(万人)
| 发放宣传材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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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折合金额(万元)
| 数量
| 折合金额(万元)
| 其中
| 折合金额(万元)
| 折合金额(万元)
| 支
| 人数
| 支
| 人数
| 支
| 人数
| 药品(万元)
| 器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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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面积(M2)
| 间
| 面积(M2)
| 药物(万元)
| 器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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