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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掌握疫情动态,适时做出预警反应。各级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工作,做到重大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并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常规传染病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直报和救灾防病网络直报,确保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数据的及时、准确。

  五、强化救灾防病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完善当地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相关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保障到位。各级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要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要加强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队伍装备水平;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落实救灾防病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和医药物资储备,完善卫生应急物资调拨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药品、血液、医疗器械、消杀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准备,确保能够随时有效开展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向群众宣传与救灾防病有关的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自救互救,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六、强化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全程跟踪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保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灾害,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同时每天向市卫生局报告灾情和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见附表,联系电话:3986771)。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表:
       县(区)卫生应急和卫生系统受灾情况统计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统计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救灾防病情况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数

损失总金额(万元)

倒塌房屋

造成危房

损失药物器械

损坏大型设备

派出医疗队

派出防疫队

派出心理干预队

发放消杀药械

救治受伤人数

救治患病人数

心理干预人数

消杀灭面积(万M2

饮用水消毒(万人)

发放宣传材料(万份)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其中

折合金额(万元)

折合金额(万元)

人数

人数

人数

药品(万元)

器械(万元)

面积(M2

面积(M2

药物(万元)

器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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