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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四、《企业资产负债表》原件;
  五、《企业职工工资表》、《企业员工花名册》;
  六、《企业法人代表证》和各类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原件;
  七、各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八、《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九、《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十一、在网上填报后打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表格》。

  附件3
  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受检企业

6月21日至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一、二级企业

6月28日至

7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三级企业

7月13日至

7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四级企业

7月19日至

7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暂定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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