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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三)第一阶段每队每天比赛2场,第二阶段每队每天比赛1场。
  (四)比赛用球为:男子7号球,女子6号球。
  (五)决定名次方法:
  第一阶段: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该两队比赛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胜负场次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第二阶段:每场比赛决出胜负,胜队出线。
  九、奖励办法
  (一)根据参赛队数确定奖励名额。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
  十、裁判员
  (一)裁判长及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主办单位聘请的裁判员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wyjiaoyu@163.com)、资格审查表、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交原件,否则不准予以参赛)、参赛人员近期拍照的2寸彩色相片1张用快件寄送到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逾期不准参赛,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报到:运动员于5月11日上午报到,裁判员于5月10日上午报到。报到地点: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联系人:徐国师,联系电话:13307551939)。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负责。
  十三、其他
  (一)请各代表队负责办理所有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验保险证件(复印件),否则不准予参赛。
  (二)为了加强对各代表队的管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代表队在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办法如下: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代表队“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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