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琼教体〔2011〕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根据2011年全省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计划,我厅决定举办201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在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中等职业学校
五、参赛办法
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运动员12人,教练员2人、领队1人。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海南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校正常上课的学生。
(二)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 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健康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把关,如在比赛中由于健康原因发生意外,则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证书,追究学校领导和教练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处提交申诉报告,同时交纳5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