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及电子版资料(电子扫描文件);
7、在2008年度迁建或扩建的油库及基础设施,需提供省经贸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8、油库设施近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及电子版照片(如有多个油库,每个油库均应提供);
9、《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陆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陆上加油站)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3);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在有效期内、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0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及电子版资料(电子扫描文件);
(8)加油站近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9)《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汇总电子表》(附件5);
2、水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水上加油站)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4);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船舶检验证书簿;
(5)在有效期内、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0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岸基加油站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及电子版资料(电子扫描文件);
(8)加油站近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9)《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