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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庆祝2010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紧急通知
(四)与会人员务必于9月10日上午10:15前进场完毕,不得缺席。
(五)与会人员食宿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海口地区单位的会议人员不安排食宿。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参加庆祝2010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会议回执表
姓 名
性 别
单 位(学 校)
职 务
手机号
是否安排住宿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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