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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庆祝2010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紧急通知

  (四)与会人员务必于9月10日上午10:15前进场完毕,不得缺席。
  (五)与会人员食宿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海口地区单位的会议人员不安排食宿。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参加庆祝2010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会议回执表

姓 名

性 别

单 位(学 校)

职 务

手机号

是否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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