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统〔2010〕7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统计学会,各市县国家级调查队,省各有关部门统计学会(组),省有关高等院校,省局、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各部门:
为了汇集和评估近两年来江苏省在统计科技进步和创新所取得的成绩,表彰在统计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集体和个人,推动统计改革与统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学会将于2010年3月底前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并从中推选出部分优秀成果,参加“第十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项类别
集体或个人在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含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等)、学术论文、统计专著(不包括统计教材、论文汇编)和统计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课题和软件须经过鉴定,论文须正式发表,专著须正式出版。本届评选设优秀课题奖、优秀论文奖、优秀专著奖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四类奖项。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在省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创见;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受到好评。
三、成果完成时间和申报截止日期
所申报成果必须是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的有关要求
各单位申报同一类优秀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五项。各类项目均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申请表与成果材料报送均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江苏省统计学会。两种上报方式缺一不可,否则视同未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