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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4:
  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评分表

类 别

考 核 内 容

基本分

加减分

自评分

测评分

领导重视,

机构健全,

人员落实,

制度完善。

(20分)

1

有一名领导分管价格举报工作,落实负责人接待日制度、接待重要来访、处理疑难价格举报案件。

5

 

 

 

2

价格举报中心组织机构完善(须经当地编委批准挂牌),办公设施齐全,价格举报软件系统全面应用、正常使用“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价格举报。

5

 

 

 

3

各地价格举报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来访、来电接待、登记、报批、转办、督办、反馈、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5

 

 

 

4

价格举报各项制度落实,举报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公示上墙。

5

 

 

 

 

 

举报办理情况(50分)

登记完整

5

对来信、来电、来访、网上投诉、上级价格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件等及时进行网上登记。内容记录准确、无缺项漏项。登记文字简洁、齐全,除对来电可进行手工登记外,其他均须进行电脑登记并打印归档。

5

 

 

 

办理规范

6

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举报件呈送领导签批,并按领导意见及时送达和转办。对重大疑难举报事项实行集体审理制度。举报办理结果归档完整有序。

5

 

 

 

按期办结率

7

对举报事项办理及时、恰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率须达到96%(含96%)以上。

10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回复率

 

 

 

 

 

办理质量

8

举报办结后,举报人要求答复且有联系方式的,办理举报的价格部门应当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举报人。回复率应达100%。

10

每少回复一个举报扣0.5分。

 

 

9

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满意,无申请复查、复核、行政复议现象,或虽然申请复查、复核、行政复议但复查、复核、行政复议仍维持原办理结论。

10

举报人申请复查、复核或行政复议后原办理结论被改变的每件扣5分。

 

 

10

上级转办案件办理及时、准确,网络资料完整。

10

在规定办理时限内(60日)未办结且未申请延期的每件扣1分;超过法定办理期限(90日)被上级通报的每件扣2分;上级转办件(不含匿名举报件)发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转办举报案件结案资料报送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基础工作情况(30分)

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11

统计报表能按规定时间和种类上报,无迟报、漏报、不报现象;报表应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文字材料完整,签章齐全。

10

报表迟报一天扣0.5分,不报、漏报、错报扣5分;报表缺一项内容扣1分。

 

 

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送情况

12

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每半年写出工作总结,能较准确地分析价格举报件的特点、趋势和较突出的问题,文字通顺,语言简练,观点明确。按时上报。

 

10

节日值班情况、分析报告、工作总结迟报一天扣0.5分,内容不详、质量不高的扣1分,无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每次扣5分。

 

典型案例

13

每季度上报典型案例1-2件。

10

 

 

附加分

14

价格举报中心受到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表彰的情况。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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