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市级考核测评阶段(2011年1月10日前)。省辖市价格举报中心负责对县(区)“双先”的评选考核,并向省申报考评结果。

  3、省级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月20日前)。由省价格举报中心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成员由各省辖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省价格举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省辖市的“双先”评选工作。

  (二)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呈报审批表、情况统计表等(附件2、3、4)逐级上报,各省辖市在2011年1月20日前报省价格举报中心。

  本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评选,严格履行程序,评出水平,评出积极性。

  附件:1、价格举报先进集体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4、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评分表。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价格举报先进集体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区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县级

价格举报中心)

南京

3

3

无锡

3

2

徐州

3

2

常州

2

2

苏州

3

3

南通

3

2

淮安

3

2

盐城

3

2

扬州

2

2

镇江

2

1

泰州

2

1

宿迁

2

1

连云港

2

1

省分局

2

 

合 计

35人

另加省辖市5个,共计29个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