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第二批新增、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苏价医〔2011〕1号)
各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宁省管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193号)、《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费[2007]412号)、《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苏价费[2005]214号)、《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地区发展的意见》(苏价综〔2010〕40号)和部分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省管医疗机构、沿海生产企业的请示及建议,在专家论证通过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新增、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1、2),并明确以下政策:
一、修订临床各系统诊疗、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治疗部分说明
(一)临床诊疗类(31类)说明第3条修订为:“3. 除特别说明以外,各类根治术均含淋巴清扫;经内镜治疗均含内镜检查;各类支架、导管置入术均含扩张;各类内镜检查均含活检;各类穿刺均含活检;经皮诊疗项目均含穿刺;各类引流项目均含穿刺、置管”;
(二)经血管介入诊疗(32类)说明第6条修订为:“6.在一支血管内进行多次检查、多次治疗(如植入多根支架或进行栓塞治疗)的,每增加一次加收500元”;
(三)手术治疗(33类)说明增加一条:“8.同一编码下,所有切开术均含吻合”。
二、“婴儿沐浴(洗澡)” 是新生儿护理(编码120100008)项目内涵之一,不得单独立项分解收费。
三、“遗传代谢检测”暂不立项。
四、非院内治疗用特殊医用材料是指在医院销售,但不与某项医疗服务项目关联,由病人自主选择的耗材,价格按《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本通知从2011年1月20日起执行,其中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两年,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
1、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2、新增、调整特殊医用材料目录及编码(略)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1: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1)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收费项目等级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说明
|
1
| 130800002
| 糖尿病远程管理
| 对糖尿病患者的院外血糖控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管理、指导和反馈。
|
| 丙
| 天
| 2.5
|
|
2
| 250403083
| 呼吸道感染病原体IgM抗体检测
| 包括嗜肺军团菌血清1型、肺炎支原体、Q热立克次体、肺炎衣原体、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副流感病毒1、2和3型等9项。
|
| 乙
| 项
| 50
| 间接免疫荧光法
|
3
| 310100035
| 术中运动神经监测
| 术中将检测电极刺入眼角及口角,或插入电极的气管插管,术中接近运动神经时,神经监护仪会发出警示,避免损伤神经。
| 电极、探针
| 乙
| 次
| 75
|
|
4
| 310905028
| 经电子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黏膜切除术(EMR)
| 含内镜检查,不含监护、麻醉
|
| 乙
| 次
| 1055
|
|
5
| 310905029
| 经电子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黏膜剥离术(ESD)
| 含内镜检查,不含监护、麻醉,包括结肠ESD
|
| 乙
| 次
| 2000
|
|
6
| 320500017
| 冠状动脉生理功能检查术
| 含冠脉造影。使用动脉生理检测仪检测生理参数,帮助判断患者是否要放支架,测FFR大于0.75不干预,小于0.75干预,术后再测FFR,评估治疗效果。
|
| 乙
| 次
| 1195
|
|
7
| 320500018
| 冠脉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检查
| 含冠脉造影
|
| 丙
| 次
| 23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