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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部分中医诊疗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部分中医诊疗项目的通知
(苏价医[2011]45号)


各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宁省管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费[2007]412号)和部分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的请示及建议,在专家论证通过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新增部分中医诊疗项目(详见附件1、2)。

  一、委托市定价的新增中医诊疗项目,由各市物价局、卫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试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试行期两年。

  二、本通知从2011年2月25日起执行。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1、新增部分中医诊疗项目

  2、新增部分特殊医用材料编码表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新增部分中医诊疗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收费项目等级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

430000029

通脑活络针刺疗法

重用头针、形成立体网络,头、体针并用,针刺手法量化。

一次性银针

乙 

市定价

 

2

450000015

整脊治疗

通过整复手法调整脊柱内外平衡,整复错位、紊乱的脊柱关节。

 

乙 

市定价

 

3

470000017

中医经络疏通术

选定相关经络上的2-4个穴位,局部消毒,覆盖洞巾,用手术刀经皮贯通上述经络与穴位,完成上述经络十二皮部上的贯通,用直径2cm的负压罐吸附在上述相关经络穴位上,加强相关经络的连通效果,10分钟后取下负压罐。

一次性负压罐

市定价

 

4

480000008

中药临方加工

根据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对于一定时期内服用个体化固定处方的患者,进行临方加工。

 

 

 

 

480000008-a

中药片剂临方加工

包括胶囊

 

市定价

以3公斤药材为基价

480000008-b

 

 

 

 

市定价

 

超过3公斤每增加1公斤加收

480000008-c

中药水丸临方加工

包括蜜丸、水蜜丸

 

市定价

以3公斤药材为基价

480000008-d

 

 

 

 

市定价

 

超过3公斤每增加1公斤加收

480000008-e

中药颗粒剂临方加工

 

 

市定价

以3公斤药材为基价

480000008-f

 

 

 

 

市定价

 

超过3公斤每增加1公斤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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