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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抗旱期间相关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抗旱期间相关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价农[2011]68号)


各市物价局:

  入冬以来,我省淮河以北地区遭受较强干旱天气,对越冬小麦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时下即将进入小麦返青拔节的关键时期,当前旱情仍在持续,部分地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预期强烈。为此,各地价格部门要把“抗旱、保生产、稳价格、保民生”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抗旱期间价格监管,促进夏粮生产再获丰收。现就加强抗旱期间相关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价格职能,增强监管服务意识

  “抗旱、保生产”事关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对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减轻通胀压力至关重要。各级价格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民浇水灌溉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加强收费管理和对化肥、种子、农药、农用柴油、农业用电、用水等抗旱春耕物资的价格监管。抗旱期间农业供水价格不得提高,各地要按价格管理权限加强对种子、农药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各项补贴优惠政策;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本地抗旱春耕物资相关产销企业,自觉执行价格管理政策,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价格应急机制

  各地价格部门要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柴油、化肥、种子、农药、农业用水等重要抗旱春耕物资的监测,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各地价格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旱情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灾面积;干旱气候对小麦生产的影响(产量、质量);农民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国家补贴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干旱气候对后期粮价走势的影响等。

  四、加强信息引导,防止不当炒作

  当前,全国冬小麦产区的持续干旱,加大了粮价上涨预期,但更要看到我国粮食连年丰收,粮源增多的形势。各地要加强对市场粮价监测,科学预测分析粮食价格走势,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农民获取粮价信息渠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和农民对市场粮价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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