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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68、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9、争取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项目,2010年重点支持江西省精神病医院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一)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

  70、完成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71、提升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探索并实施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公立医院评审工作,积极创建“百家优质医院”,规范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缩短病人就诊等候时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遴选至少2家市、县医院作为市级重点联系医院,并确定试点病房。(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4、落实公立中医院政府投入倾斜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十二)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7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抓好开展临床路径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建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遴选至少1家医院作为市级试点医院。12月底之前,各试点医院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逐步完善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保存和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6、推进南昌市第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实现完善补偿机制的试点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7、积极实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8、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编办)

  79、加强各级医院财务人员培训,执行财政部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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