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目标任务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0〕89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2010年是落实深化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关键的一年。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目标任务》(赣卫妇社字〔2010〕9号),我局制定了《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实行层层分解。各县区卫生局要围绕妇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任务、到人、到月份,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不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医改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定期调度。我局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建立倒排工期、进度月报、进度滞后说明等工作制度,确保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量,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卫生局在每月3日前,将本地妇社深化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我局医政妇幼保健处和基层卫生管理处(妇幼卫生工作邮箱:HYY0920@163.com,联系电话:3986757;社区卫生工作邮箱:xjwhxp@126.com,联系电话:3986748)。
三、加强工作考核,促进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进度要求,加强目标考核和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定期通报、目标考核等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医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目标任务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目标任务
根据2010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工作任务,现将我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深化医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抓推进
1、社区卫生方面:
⑴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全市完成318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夜校培训。
⑵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
⑶继续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为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偿。
⑷免费为市区6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等6类人群提供价值1785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
⑸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0%以上。
⑹加强慢性病防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疾病实行规范化病例管理,管理率达到15%以上。
⑺加强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2、妇幼卫生方面:
⑴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试点。
⑵为2.3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助叶酸。
⑶对2.6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
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对全市3.85万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