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家电下乡”工作意见大力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3号),全省广电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并牢牢抓住这一契机,促进我省广电事业和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再上新台阶。
1、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作为保增长、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家电下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搞好无线发射,实现“三满”播出,确保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收视权益。
3、结合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的开展,对在家电下乡活动中购买彩电并申请安装有线电视的用户,积极组织力量,确保及时安装、信号通达,视情予以适当优惠;
4、已实现或正在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城乡一体化的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购买第二台或二台以上数字机顶盒的用户,可予以一定价格优惠。
5、在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完善惠民措施,努力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深入开展送电视下乡活动,提倡从以奖代补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门用于为没有电视机的五保户、贫困户等购买彩电;二是对弱势群众安装、使用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收视维护费,继续实施减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