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苏卫办规财〔2011〕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规划财务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我厅拟于2011年3月中旬召开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10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卫生规划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十二五”时期卫生规划财务工作重点领域和方向,充分发挥卫生规划财务工作的规划、保障和监管作用,交流各地各单位在深化医改、落实保障责任等方面的经验,研究完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卫生经济政策,推动卫生规划财务工作科学发展。
二、参会人员
1、各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和规财处长;
2、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说明:每市推荐一个县(市、区),另安排“卫十一”项目县(高淳、高邮、姜堰、溧阳、海门、丹阳)、收支两条线试点县(江阴、海安、响水)参会);
3、厅直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处(科)长。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市、有关县(市、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按照本次会议内容,结合各地各单位2010年规划财务工作重点,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会议交流材料(上报格式详见附件1,各市集中上报所属县(市、区)交流材料),并于2011年2月25日前书面报送我厅规划财务处(联系人:靳巍,联系电话:025-8362062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规财处邮箱(邮箱地址:jsswstgcc@126.com)。我厅将择优汇编成册,供会议交流使用。
2、请各市卫生局、厅直单位于2011年2月22日前将汇总的本市(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传真至规划财务处(传真电话:025-8362062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规财处邮箱。
3、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会议交流材料格式要求
2、参会人员回执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